截至2020年4月6日,政府已经宣布了以下措施:
银行和金融业:
斯里兰卡中央银行货币委员会通过2020年3月24日第4/2020号通知,指示金融机构(即持牌的商业银行、专业银行和租赁公司):–
- 暂停偿还债务(本金和利息)
- 自雇人员经营的指定车辆的租金,为期6个月
- 私营部门非执行雇员的个人贷款直至2020年5月30日
- 价值100万卢比以下的所有个人贷款租赁租金,为期3个月
- 受影响的中小企业、旅游业、服装业、种植业和信息技术及相关物流服务供应商,为期6个月
- 为上述(d)项中所述部门提供4%的利息(至少6个月内免息)的周转资金要求。利息补贴将包含在再融资中
- 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受理上述贷款申请,并在45天内完成
- 将信用卡交易额高达50,000卢比的最高利率设定为15%,将信用卡每月的最低还款额度降低50%,延长额度低于50,000卢比的信用卡的还款期限,并将低于500,000卢比一下的支票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 规定了持牌银行在非宵禁日的营业时间,并指示分行在宵禁期间保持营业,以方便与食品和医药等几个行业有关的国际贸易
上述通告得到了货币委员会于2020年3月27日第05/2020号通告的补充,该通告进一步阐述了如何实施上述优惠政策。上述通告特别规定,自2020年3月25日起,持牌商业银行、持牌专业银行、持牌金融公司和专业租赁公司(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将有资格参与该再融资机制,以支持受2019新型冠状病毒影响的企业(包括自营企业和个人)。
上述通告的主要规定包括:
- 设立为期6个月的500亿卢比的再融资机制,以实施上述优惠措施,支持包括自营企业和个人在内受2019新型冠状病毒影响的企业:
- 符合条件的部门/企业被指定为:
- 因2019新型冠状病毒造成的工作中断和海外封锁而受到不利影响的旅游业、直接和间接出口的相关企业,包括服装、信息技术、茶叶、香料、种植园及相关的物流供应商
- 从事制造业、服务业、农业(包括加工)、建筑业、增值及贸易(包括经授权的营业额在10亿卢比以下的国内药品供应商)等商业部门的中小企业(SMEs)
- 因2019新型冠状病毒爆发而失去工作或收入的自营企业及个人
- 因2019新型冠状病毒爆发而失去工作或收入的自营企业及个人
- 该计划规定的进口设施仅限于药品、医疗设备、食品、化肥和基本原材料及机械设备
- 本融资计划所支持的信贷设施应是定期贷款、租赁设施、典当、透支及以卢比和外币计价的贸易融资设施,但须符合规定要求
- 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在处理通过本计划申请救济的当事人申请的整个期间内暂停追偿程序
- 截至2020年3月25日,对现有履约贷款的优惠包括永久和临时透支贷款的延期(延期期间内的利息上限为13%)、合格的贸易贷款及典当贷款
- 于2020年3月25日,对现有不良贷款(NPLs)的处置包括豁免罚息、重新安排贷款/垫款的偿还期限及根据上述通函中规定的程序暂停追讨法律行动/拍卖借款人的资产
- 只是金融机构在符合上述通告中规定的条件下,为周转资金或投资目的提供额外贷款或新的卢比贷款机制,但借款人必须提交可信的商业计划
- 延期偿还持牌银行由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再融资贷款的资本金。但是,如果有需要,银行必须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寻求延期,并与相关政府机构签订补充协议
- 指示金融机构不得仅以信用信息局(CRIB)的不良记录为由拒绝本计划的申请,并就根据本计划向表现良好的借款人发放延期保本贷款制定报告模式,使参与本计划不会对借款人的信用评分产生影响,或在未来的信息信用局报告中反映出负面的情况
- 指导金融机构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的所有信用卡和其他信贷业务中,不收取支票退票、支付、滞纳金等费用
- 对金融机构提出新的报告要求,要求金融机构自2020年5月1日期5个工作日内,于每月的15日和30日向银行监管部门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报告借款人暂停贷款的详细情况
除上述内容外,还宣布:
- 几家国有银行(锡兰银行、人民银行、国家储蓄银行)与斯里兰卡保险公司,雇员公积金和雇员信托基金将共同投资国债和票据,以7%的利率稳定货币市场
- 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保险部门和财政部门被确定为基本服务部门,以确保它们在整个宵禁期间继续运作
- 斯里兰卡中央银行货币委员会(CBSL)已决定将其常备存款利率(SDFR)和常备贷款利率(SLFR)分别下调25个基点至6.25%和7.25%,同时将法定储备金率(SRR)下调100个基点至4%,自2020年3月17日起生效
更新:2020年4月3日,中央银行货币委员会决定,自2020年4月3日收市起,将中央银行的常备存款利率和常备贷款利率分别下调25个基点至6%和7%,以配合迄今为止采取的缓解市场环境的措施,使国内金融市场能够进一步缓解受2019新型冠状病毒大流行影响的企业和个人的资金需求
- 中央银行货币委员会还决定推出以下措施,协助持牌金融公司和专业租赁公司,以支持受2019新型冠状病毒大流行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
- 减少维持定期存款、储蓄存款和借款的流动资金需求,以缓解持牌金融公司/专业租赁公司因存户突然提取现金和不偿还贷款租金而面临的资金周转压力
- 延长一年,以遵守最低核心资本要求。因此,已确定的2020年1月1日和2021年1月1日为增加不超过20亿卢比和25亿卢比资本的时限将分别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
- 将持牌金融公司/专业租赁公司应于2020年7月1日和2021年7月1日提高的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再推迟一年,直至2021年7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
- 放宽提交法定申报表的期限,允许所有持牌金融公司/专业租赁公司在正常业务开始后两个星期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提交法定申报表
- 中央银行还指示持牌商业银行和国家储蓄银行从2020年3月19日开始,暂停执行下列措施:
- 暂停为进口机动车提供便利
- 根据银行法2020年第01号指示中规定,在信用证、承兑汇票和预付款下暂停为进口非必需品提供便利
- 暂停持牌的斯里兰卡银行购买斯里兰卡看主权债券
- 中央银行还对授权经销商发行外币旅行票据进行了限制
- 政府决定从2020年4月2日开始,在3个月内暂停外汇管制和与外汇流入有关的税收。中央银行还宣布,这些外汇汇款将受到银行保密规定的保护
- 政府通过2020年4月2日的第2169/3号特别公报[根据2017年第12号外汇法第22条],自2020年4月2日起,为期3个月对资金的汇出/汇入做出了一定的限制(但其中所述的例外情况除外)
劳工与就业
总统秘书处宣布了以下措施
- 国家保险信托基金的“Agrahara保险金”的福利,对卫生部、警察和国安部等部门的所有国家雇员将增加一倍
- 暂停从150万公务员工资中扣除贷款还款
- 安排发放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2020年3月)
- 为因经济困难而无力支付员工工资的私营企业提供救济
税收
- 据公告,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缴纳期限将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因此,税务局已将2020年2月和3月的增值税缴纳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并免除相应系统规定的罚款
- 国有零售网—兰卡Sathosa及合作商店将免征增值税、其他地方税收税费.
- 税务局已将转让定价公示表的提交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 税务局已将指定当事人的复合印花税缴付期限(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季度)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 税务局已将2020年2月和3月的预扣税的缴纳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并减免相应系统规定的罚款
- 税务局还安排了根据增值税法第22条第7项规定的项目延期申请,以及以电子方式办理进口增值税永久和临时登记申请
其他项
- 总统基金开设了一个特别银行账户(“2019新型冠状病毒医疗保健和社会保障基金”),已将1亿卢比存入该账户,用于预防2019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包括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和救济措施.
- 设立了一个总统工作队,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为维持整个社区生活提供持续服务。工作队的主要职能是通过与包括农民、农业官员及银行、企业和运输部门在内的所有相关方作出安排和联络,确保粮食供应链的持续运作
- 总统还指示为管理基本服务而设立的总统特别工作组作出安排,向特定的低收入家庭/贫困者发放5000卢比的津贴
- 总统还指示斯里兰卡港务局向在斯里兰卡港口停靠的所有船只提供援助和救济。因此,已经宣布所有船舶均免收滞期费和进港费
- 将向“萨穆尔蒂救济方案”(一项政府援助弱势群体的方案)的受益人发放无息预付款和特定的营养食品作为粮食援助
- 已认捐500万美元,作为对南盟2019新型冠状病毒疾病应急基金的捐款
- 政府还宣布将缴纳公共事业费、评估税和驾驶证续费的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



